竹书纪年
前 言
《竹书纪年》是战国时魏国的史书,晋武帝太康二年(公元二八一年)在汲郡(治所在今河南汲县西南)的一座古墓里出土。这部史书书写在竹简上,被称为《竹书》;由于它按年编次,又被
序 例
余之初治《纪年》也,尚居蜀中。一九四六年。顾颉刚师讯以近治何学,即以重辑《纪年》对。师诏余《春秋啖赵集传纂例》中尚有《纪年》佚文,为昔人所未知,余亦答以《御览》所引《郡
夏 纪
[一]《汲冢书》:禹都阳城。《续汉书郡国志》二注 臣瓒曰:《汲郡古文》亦云居之,不居阳翟也。《汉书地理志》注 《汲冢古文》并云:禹都阳城。《礼记缁衣》正义 案:《汉书地理志
殷 纪
[一]《纪年》曰:汤有七名而九征。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三皇王部 案:《御览》影宋刻及鲍刻本皆作七名,《存真》、《辑校》同,《订补》改作七命,无说。 汤有七名,古有此说,《金 楼
周 纪
[一]《竹书》:十一年庚寅,周始伐商。《新唐书历志》 案:此唐代一行《历议》所引,庚寅二字为一行推算所得,非《纪年》原文。唐兰先生云:唐代一行根据《尚书武成》的月日,用他
[附 ]五帝纪
[一]《竹书》云:昌意降居若水,产帝干荒。《 山海经海内经》注 案:雷学淇《竹书纪年义证》卷一云:《大戴礼帝系》曰:黄帝居轩辕之丘,娶于西陵氏之子,谓之嫘祖氏,产青阳及昌意
晋 纪
[一](《竹书纪年》):郑桓公(厉)[宣]王之子 。《史通杂说上》 案:《史通杂说上》:《竹书纪年》出于晋代,学者始知郑桓公厉王之子,则与经典所载乖剌甚多。赵绍祖《竹书纪年
魏 纪
一]按《纪年》:(燕)简公立十三年,而三晋 命邑为诸侯。《史记燕世家》索隐 案:《存真》、《辑校》列于晋烈公九年,《订补》云:当在晋烈公十三年。案应列于魏文侯四十三年。 《
[附一]无年世可系者
[一]《竹书纪年》帝王之没皆曰陟《 韩昌黎集黄陵庙碑》 案:《存真》、《辑校》列于五帝部分昌意降居若水条后。《辑校》云:此昌黎隐括本书之语,非原文。《订补》云:案此条似不应
[附二]《存真》、《辑校》、《订补》等所引《纪年》存疑
[一]刘子(元)[玄]又引《竹书》云:舜篡尧位,立丹朱城,俄又夺之。《苏氏演义》卷上 案:《演义》云:今濮州有偃朱城,一云丹朱城,学者又云:舜偃塞丹朱之所,遂谓之偃朱城,
[附三]《路史》所引《纪年》辑证
[一]《汲纪年》:帝王之没皆曰陟。《 发挥》卷五 案:韩愈《黄陵庙碑》云:舜陟方乃死。余谓《竹书纪年》帝王之没皆曰陟。陟,升也。此引《纪年》乃韩氏隐括之语。《路史》所引见《
今本竹书纪年疏证
王国维 《疏证》除广仓学宭丛书本外,有《遗书》本,曾两次印布;初名《王忠悫公遗书》,所收《疏证》系铅印本;续印名《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》,系石印本。今据《遗书》两本互校,有
引用书目
校补竹书纪年(赵绍祖) 古墨斋刻本 校正竹书纪年(洪颐烜) 平津馆刻本 竹书纪年校正(郝懿行) 东路厅署刻本 竹书纪年集证(陈逢衡) 裛露轩刻本 竹书纪年补证(林春溥) 竹柏山房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