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官
志·卷一百一十六
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一十六。 ◎职官三 ○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六部监门 六部架阁 吏部 掌文武官吏选试、拟注、资任、迁叙、荫补、考课之政令,封爵、策勋、赏罚殿最之法。凡文
县官
整理了26句带县官的诗句。其中县官开头的诗句3句,县官结尾的诗句9句,县官在中间的诗句14句。
大声
整理了10句带大声的诗句。其中大声开头的诗句2句,大声在中间的诗句8句。
县
整理了30句带县的诗句。其中县开头的诗句7句,县结尾的诗句9句,县在中间的诗句14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