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三十六
元史,志,志·卷三十六。 ◎选举三 ○铨法中 至元四年,诏:“诸官品正从分等,职官用荫,各止一名。诸荫官不以居官、去任、致仕、身故,其承荫之人,年及二十五以上者听。诸用荫者,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