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十五
金史,志,卷十五,志·卷十五。 ◎礼七 ○社稷 贞元元年闰十二月,有司奏建社稷坛于上京。大定七年七月,又奏建坛于中都。社为制,其外四周为垣,南向开一神门,门三间。内又四周为垣,
志·卷五十五
宋史,志,志·卷五十五。 ◎礼五(吉礼五) ○社稷 岳渎 籍田 先蚕 奏告 祈禜 社稷,自京师至州县,皆有其祀。岁以春秋二仲月及腊日祭太社、太稷。州县则春秋二祭,刺史、县令初献,上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