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员
志·卷一百四十九
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四十九。 ◎兵十 ○迁补之制 屯戍之制 迁补之制 自殿前、侍卫马步军校,每遇大礼后,各以次迁,谓之转员。转员至军都指挥使,又迁则遥领刺史,又迁为厢都指挥使,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