贡举
志·卷一百零八
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零八。 ◎选举一(科目上) 自敷奏以言,明试以功,三载考绩,三考黜陟幽明,始于《舜典》。司徒以乡三物兴贤能,太宰以三岁计吏治,详于《周官》。两汉而下,选举
其它·志十
旧五代史,其它,其它·志十。 按《唐典》,凡选授之制,天官卿掌之,所以正权衡而进贤能也;凡贡举之政, 春官卿掌之,所以核文行而第隽秀也。洎梁氏以降,皆奉而行之,纵或小有厘革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