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六十六
宋史,志,志·卷六十六。 ◎礼十六(嘉礼四) ○宴飨 游观 赐酺 宴飨之设,所以训恭俭、示惠慈也。宋制,尝以春秋之季仲及圣节、郊祀、籍田礼毕,巡幸还京,凡国有大庆皆大宴,遇大灾、
志·卷五十五
宋史,志,志·卷五十五。 ◎礼五(吉礼五) ○社稷 岳渎 籍田 先蚕 奏告 祈禜 社稷,自京师至州县,皆有其祀。岁以春秋二仲月及腊日祭太社、太稷。州县则春秋二祭,刺史、县令初献,上佐
志·卷三十七
新唐书,志,志·卷三十七。 百官二 ○门下省 侍中二人,正二品。掌出纳帝命,相礼仪。凡国家之务,与中书令参总,而颛 判省事。下之通上,其制有六:一曰奏钞,以支度国用、授六品以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