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与义
列传·卷一百一十六
新唐书,列传,列传·卷一百一十六。 忠义上 夫有生所甚重者,身也;得轻用者,忠与义也。后身先义,仁也;身可杀,名 不可死,志也。大凡捐生以趣义者,宁豫期垂名不朽而为之?虽一世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