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一百一十七
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一十七。 ◎职官四 ○御史台 秘书省 殿中省 太常寺 宗正寺 大宗正司 附:光禄寺 卫尉寺 大仆寺 【御史台】掌纠察官邪,肃正纲纪。大事则廷辨,小事则奏弹。其属有三院
志·卷二十四
旧唐书,志,志·卷二十四。 职官三 御史台 秦、汉曰御史府,后汉改为宪台,魏、晋、宋改为兰台,梁、陈、北朝 咸曰御史台。武德因之。龙朔二年改名宪台。咸亨复。光宅元年分台为左右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