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:志·卷十六
魏书,志,魏书:志·卷十六。 刑罚七 二仪既判,汇品生焉,五才兼用,废一不可。金木水火土,咸相爱恶。阴阳所 育,禀气呈形,鼓之以雷霆,润之以云雨,春夏以生长之,秋冬以杀藏之。斯
志·卷十二
宋书,志,志·卷十二解释翻译。 历中 夫天地之所贵者生也,万物之所尊者人也。役智穷神,无幽不察,是以动作云 为,皆应天地之象。古先圣哲,拟辰极,制浑仪。夫阴阳二气,陶育群品,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