阴阳生
志·卷十二
隋书,志,志·卷十二。 律历中 夫历者,纪阴阳之通变,极往数以知来,可以迎日授时,先天成务者也。然则 悬象着明,莫大于二曜,气序环复,无信于四时。日月相推而明生矣,寒暑迭进而
志·第七章
晋书,志,志·第七章解释翻译。 昔者圣人拟宸极以运璿玑,揆天行而序景曜,分辰野,辨躔历,敬农时,兴物利,皆以系顺两仪,纪纲万物者也。然则观象设卦,扐闰成爻,历数之原,存乎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