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二十四
辽史,志,志·卷二十四。 ◎乐志 辽有国乐,有雅乐,有大乐,有散乐,有铙歌、横吹乐。旧史称圣宗、兴宗咸通音律,声气、歌辞、舞节,徵诸太常、仪凤、教坊不可得。按《纪》、《志》、
志·第十三章
晋书,志,志·第十三章解释翻译。 永嘉之乱,海内分崩,伶官乐器,皆没于刘、石。江左初立宗庙,尚书下太常祭祀所用乐名。太常贺循答云:“魏氏增损汉乐,以为一代之礼,未审大晋乐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