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官
志·卷一百一十四
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一十四。 ◎职官一 ○三师 三公 宰执 门下省 中书省 尚书省 昔武王克商,史臣纪其成功,有曰:列爵惟五,分土惟三,建官惟贤,位事惟能。后世曰爵,曰官,曰职,分而
志·第十四章
晋书,志,志·第十四章解释翻译。 《书》曰:“唐虞稽古,建官惟百。”所以奖导民萌,裁成庶政。《易》曰:“天垂象,圣人则之。”执法在南宫之右,上相处端门之外,而鸟龙居位,云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