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第十八章
晋书,志,志·第十八章解释翻译。 《传》曰:“言之不从,是谓不乂,厥咎僭,厥罚恆阳,厥极忧。时则有诗妖,时则有介虫之孽,时则有犬祸,时则有口舌之痾,时则有白眚白祥。惟木沴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