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五·礼乐五
新唐书,志,志·卷五·礼乐五。 礼乐五 皇后岁祀一。季春,吉,巳享先蚕,遂以亲桑。散斋三日于后殿;致斋一日于 正寝,一日于正殿。前一日,尚舍设御幄于正殿西序及室中,俱东向。致斋
志·卷三十七
新唐书,志,志·卷三十七。 百官二 ○门下省 侍中二人,正二品。掌出纳帝命,相礼仪。凡国家之务,与中书令参总,而颛 判省事。下之通上,其制有六:一曰奏钞,以支度国用、授六品以下
志·第十一章
晋书,志,志·第十一章解释翻译。 五礼之别,三曰宾,盖朝宗、觐遇、会同之制是也。自周以下,其礼弥繁。自秦灭学之后,旧典残缺。汉兴,始使叔孙通制礼,参用先代之仪,然亦往往改异
志·舆服下
后汉书,志,舆服下,志·舆服下。 冕冠 长冠 委貌冠 皮弁冠 爵弁冠 通天冠 远湤冠 高山冠 进贤冠 法冠 武冠 建华冠 方山冠 巧士冠 却非冠 却敌冠 樊哙冠 术氏冠 鹖冠 帻 佩 刀 印 黄赤绶 赤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