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:志·卷四
魏书,志,魏书:志·卷四。 天象一之四 太和十年十一月戊午,太白犯岁,又犯火,丧疾之祥。占曰“国无兵忧,则君 有白衣之会”。景寅,火又犯木。占曰“内无乱政,则主有丧戚之故”。十
志·律历志下
汉书,志,律历志下,志·律历志下解释翻译。 统母 日法八十一。元始黄钟初九自乘,一龠之数,得日法。 闰法十九,因为章岁。合天地终数,得闰法。 统法一千五百三十九。以闰法乘日法,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