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四十五
明史,志,志·卷四十五解释翻译。 ◎选举一 选举之法,大略有四:曰学校,曰科目,曰荐举,曰铨选。学校以教育之,科目以登进之,荐举以旁招之,铨选以布列之,天下人才尽于是矣。明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