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一百零八
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零八。 ◎选举一(科目上) 自敷奏以言,明试以功,三载考绩,三考黜陟幽明,始于《舜典》。司徒以乡三物兴贤能,太宰以三岁计吏治,详于《周官》。两汉而下,选举
志·卷四十五
明史,志,志·卷四十五解释翻译。 ◎选举一 选举之法,大略有四:曰学校,曰科目,曰荐举,曰铨选。学校以教育之,科目以登进之,荐举以旁招之,铨选以布列之,天下人才尽于是矣。明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