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二十七
新唐书,志,志·卷二十七。 地理一 自秦变古,王制亡,始郡县天下。下更汉、晋,分裂为南、北。至隋灭陈,天 下始合为一,乃改州为郡,依汉制置太守,以司隶、刺史相统治,为郡一百九十
志·卷二十
明史,志,志·卷二十。 ◎地理五 ○湖广浙江 湖广《禹贡》荆、扬、梁、豫四州之域。元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,(治武昌路,)又分置湖南道宣慰司(治天临路)属焉。又以襄阳等三路属河南江北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