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隶
志·卷五
明史,志,志·卷五解释翻译。 ◎五行二(火 木) 《洪范》曰:“火曰炎上。”火不炎上,则失其性矣。前史多以恒燠、草异、火、木、羽虫之孽、羊祸、火灾、火异、赤眚赤祥皆属之火,今从之
志·卷十八
明史,志,志·卷十八。 ◎地理三 ○河南陕西 河南《禹贡》豫、冀、扬、兖四州之域。元以河北地直隶中书省,河南地置河南江北行中书省。(治汴梁路。)洪武元年五月置中书分省。(治开封府。
志·卷十六
明史,志,志·卷十六。 ◎地理一 自黄帝画野置监,唐、虞分州建牧,沿及三代,下逮宋、元,废兴因革,前史备矣。明太祖奋起淮右,首定金陵,西克湖、湘,东兼吴、会,然后遣将北伐,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