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:志·卷十三
魏书,志,魏书:志·卷十三。 礼四之四 世宗永平四年冬十二月,员外将军、兼尚书都令史陈终德有祖母之丧,欲服齐 衰三年,以无世爵之重,不可陵诸父,若下同众孙,恐违后祖之义,请求详
志·卷二十七
明史,志,志·卷二十七解释翻译。 ◎礼五(吉礼五) 庙制 禘佩 时享 荐新 加上谥号 庙讳 宗庙之制 明初作四亲庙于宫城东南,各为一庙。皇高祖居中,皇曾祖东第一,皇祖西第一,皇考东第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