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制
- 志·卷三十九
- 金史,志,卷三十九,志·卷三十九。 ◎百官四 ○符制 初,穆宗之前,诸部长各刻信牌,交互驰驿,讯事扰人。太祖献议,自非穆宗之命,擅制牌号者置重法。自是,号令始一。收国二年九月,
- 志·卷五十九
- 宋史,志,志·卷五十九。 ◎礼九(吉礼九) ○宗庙之制 宗庙之制。建隆元年,有司请立宗庙,诏下其议。兵部尚书张昭等奏:谨案尧、舜、禹皆立五庙,盖二昭二穆与其始祖也。有商建国,改
- 志·卷一百二十一
- 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二十一。 ◎职官八(合班之制) ○建隆以后合班之制 中书令 侍中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(已上为宰相。) 亲王、枢宏使、留守、节度、京尹兼中书令、侍中、同中书门下平章
- 志·卷一百一十四
- 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一十四。 ◎职官一 ○三师 三公 宰执 门下省 中书省 尚书省 昔武王克商,史臣纪其成功,有曰:列爵惟五,分土惟三,建官惟贤,位事惟能。后世曰爵,曰官,曰职,分而
- 志·卷一百一十三
- 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一十三。 ◎选举六(保任 考课) 保任之制。铨注有格,概拘以法,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,故予夺升黜,品式具在,而又责官以保任之。凡改秩迁资,必视举任有无,以
- 志·卷一百四十八
- 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四十八。 ◎兵九 ○训练之制 训练之制 禁军月奉五百以上,皆日习武技。三百以下,或给役,或习技。其后别募厢兵,亦阅习武技,号教阅厢军。戍川、广者旧不训练,嘉
- 志·卷一百四十七
- 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四十七。 ◎兵八 ○拣选之制 廪给之制 拣选之制 建隆初,令诸州召募军士部送阙下,至则军头司覆验等第,引对便坐,而分隶诸军焉。其自厢军而升禁兵,禁兵而升上军,
- 志·卷一百四十六
- 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四十六。 ◎兵七(召募之制) 召募之制 起于府卫之废。唐末士卒疲于征役,多亡命者,梁祖令诸军悉黵面为字,以识军号,是为长征之兵。方其募时,先度人材,次阅走跃
- 志·卷一百四十九
- 宋史,志,志·卷一百四十九。 ◎兵十 ○迁补之制 屯戍之制 迁补之制 自殿前、侍卫马步军校,每遇大礼后,各以次迁,谓之转员。转员至军都指挥使,又迁则遥领刺史,又迁为厢都指挥使,遥
- 其它·志四
- 旧五代史,其它,其它·志四。 案:《礼志序》,原本阙佚。 梁开平元年夏四月,太祖初受禅,乃立四庙于西京,从近古之制也。 唐同光二年六月,太常礼院奏:“国家兴建之初,已于北都置庙
- 志·第十章
- 晋书,志,志·第十章解释翻译。 五礼之别,二曰凶。自天子至于庶人,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其理既均,其情亦等,生则养,死则哀,故曰三年之丧,天下之达礼者也。汉礼,天子崩,自不豫
- 魏书·后妃传
- 三国志,魏书,后妃传,魏书·后妃传解释翻译。 易称“男正位乎外,女正位乎内;男女正,天地之大义也”。古先哲王,莫不明后妃之制,顺天地之德,故二妃嫔妫,虞道克隆,任、姒配姬,周
- 志·卷三十六
- 明史,志,志·卷三十六解释翻译。 ◎礼十四(凶礼三) 谒祭陵庙 忌辰 受蕃国王讣奏仪 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临王公大臣丧仪中宫为父祖丧仪 遣使临吊仪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赐祭葬 丧葬之制碑碣
- 蚕谷行
- 蚕谷行古诗原文及翻译赏析。杜甫《蚕谷行》天下郡国向万城,无有一城无甲兵!焉得铸甲作农器,一寸荒田牛得耕?牛尽耕,蚕亦成。不劳烈士泪滂沱,男谷女丝行复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