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二十三
金史,志,卷二十三,志·卷二十三。 ◎仪卫下 ○大驾卤簿 世宗大定三年,袷享,用黄麾仗三千人。分四节:第一节,无县令、府牧,即用黄麾前三部,次前部鼓吹,次金吾牙门旗,次驾头,次
第一编总则全文
第一编总则分为基本规定、自然人(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、监护、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、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四节)。